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334,185.14元。按照《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33,418.51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15,600,766.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737,987.95元、派发2019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3,334,000.00元,2020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6,004,754.58元。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按已发行股份32,001.6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6,,320.0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本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新型家居生活陶瓷供应商,产品覆盖日用陶瓷、卫生陶瓷、艺术陶瓷、建筑装饰等全系列家居生活用瓷。
以“全球家居生活陶瓷及配套产品供应商”这一目标作为企业愿景,将传统工艺和现代技术紧密结合,通过资源综合利用、废瓷回收、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全系列家居生活陶瓷产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通过器型、材质、装饰、工艺的创新不断满足市场需求。自成立以来,依托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与积累沉淀,已发展成为本土少数能够提供系列化优质家居生活陶瓷产品的知名企业之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采购方面,一方面通过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供应,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另一方面加强存货管理能力,力图减少主料及辅料库存,减小物流成本。
生产方面,注重对产品的质量以及产品功能、款式的创新,以满足国外客户不断提升的个性化需求,保持与客户稳定的合作关系。
销售方面,产品营销以品质为基石,强化自主品牌,通过市场宣传和质量优势,提升品牌效应,在出口市场保持品牌。先后获得多项、省级荣誉证书和称号。产品销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各地消费者的青睐。
所属行业为陶瓷行业,根据《2020年4季度上市行业分类结果》,属于“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全行业出口受到严重影响,全球主要经济体受到严重冲击。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化,陶瓷行业存在产品结构不合理,高品质产品供不应求,低端产品陷入激烈的同质化竞争等问题。我国虽已经成为世界上的陶瓷生产国和出口国,但目前我国陶瓷行业仍存在整体档次偏低的问题:一是技术及装未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二是缺少产品创新;三是中国陶瓷产业发展缺乏在国际市场树立品牌的意识。
城镇化进程仍将推动陶瓷工业较快增长。但我国的陶瓷行业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仍普遍存在产能过剩、新的增长点不足等问题,陶瓷行业工业化进程还远未完成,转变陶瓷行业发展方式,解决结构性矛盾与市场需求不足对行业的制约成为促进该行业发展的重要目标。调整生产结构,提高生产力水平,减少生产能耗是推动工业化进程的重要途径。
中国陶瓷产品仍存在大量的复制加工生产,然而,陶瓷行业的个性化时代已经来临,消费者对陶瓷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已经越来越高,产品的创新势在必行。
随着生产竞争日益激烈,产品成本逐渐透明化、商品贸易逐渐全球化,品牌意识日益增强,中国陶瓷行业缺乏国际知名品牌,整个行业主要依赖代加工业务,产品替代性高,行业大而不强。在出口不景气和国内消费升级的背景下,陶瓷消费市场已逐渐向中高档市场转移,陶瓷企业的竞争已趋向品牌影响力的竞争,品牌建设成为陶瓷行业未来发展的重点。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主要经营日用陶瓷、工艺陶瓷、卫生陶瓷及岩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9,262.7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75%;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87.3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1.19%。报告期内,从销售渠道看,境内主营业务收入5,049.42万元,同比增长148.37%;境外主营业务收入24,026.30万元,同比下降37.35%。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集团自 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选择仅对在 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早可比期间期初(即 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 年1月1日)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报告期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潮州绿环陶瓷资源综合利用有限、香港腾盛有限、广东四通陶瓷有限和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等五家。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以下简称“”)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的运行效率,保障健康平稳运营,2021年度拟向各银行机构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融资方式。授信有效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4、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5、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6、拟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7、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董事会同意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申请、借款等相关手续,同时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项下和贷款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上午9:00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镇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和《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审议通过《广东四通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关于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董事会听取并同意对外报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
5、审议通过《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听取并同意对外报出《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334,185.14元。按照《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33,418.51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15,600,766.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737,987.95元、派发2019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3,334,000.00元,2020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6,004,754.58元。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按已发行股份32,001.6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6,,320.0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审计机构,为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的运行效率,保障健康平稳运营,2021年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汕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深圳分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
12、审议通过《关于及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其中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子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的利益,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子2021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万元,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将应收款坏账中,因理赔产生的差额人民币770,420.18列为坏账损失处理。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1-3项、7-14项议案,以及监事会通过的《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下午14:00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伍武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法》和《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监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报告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
3、审议通过《广东四通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关于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上述报告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334,185.14元。按照《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33,418.51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15,600,766.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737,987.95元、派发2019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3,334,000.00元,2020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6,004,754.58元。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按已发行股份32,001.6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6,,320.0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审计机构,为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为满足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的运行效率,保障健康平稳运营,2021年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汕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汕头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仪表阀门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其中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子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子2021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万元,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详见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1年度及控股子与关联方之间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万元。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子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叶国华先生、刘晃球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全体非关联董事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及子与关联方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及子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独立性。
因江西唯美陶瓷系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根据《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江西唯美陶瓷为关联方。
及子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正常产经营所需。上述经营情况与财务状良好,均具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行业定价规则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及子与关联方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所需,是及子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及子可以有效利用关联方的服务优势,有利于及子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损害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依赖的情形。
1、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产生于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和股东的利益。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将本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2015年6月9日,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以下简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7号)核准,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73元,募集资金总额257,718,2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40,22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7,495,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5GZA20100的《验资报告》。
2020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6号)核准,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3,336,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5元,募集资金总额333,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69,546.7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7,780,453.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GZA30212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000.00万元、新建开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1,974.36万元、新建年产日用陶瓷2,000万件建设项目9,717.57万元、新建年产卫生陶瓷80万件建设项目9,057.66万元已分别从专项银行账户中扣除652.93万元、0.00万元、6,191.72万元、9,486.6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00.45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6,918.7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金额32,973.35万元(部分律师费、审计费、发行费尚未扣除),年产800万m2特种高性能陶瓷板材项目(期)项目32,778.05万元,已从专项银行账户中扣除2,007.65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30.3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总余额为31,000.70万元。
已根据《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6月,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汕头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保荐机构变更,2020年1月,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汕头分行分别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主管部门下发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严格履行。
2020年6月,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以下简称“东唯新材料”)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东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主管部门下发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严格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金额单位:元):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账户余额44,143,741.12元,其中:银行存款143,741.12 元,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1,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2,1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1,300万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账户余额3,561,045.65元,其中:银行存款 1,045.65元,中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CSDV)”35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金额单位:元):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潮州分行募集资金327,780,453.27元系定增募集资金帐户329,733,490.56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953,037.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7,780,453.27元。
(2)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27,780,453.27元为划付全资子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资子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金额单位:元):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东莞分行募集资金327,780,453.27元系划入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东莞分行账户系全资子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东莞分行账户余额259,955,521.87元,其中:银行存款9,955,521.87元,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57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C207Q015L)理财”5,000万元;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共赢智信利率结构0152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C20QX0123) 理财” 10,000万元;中国银行理财产品“CSDP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20201551H) 理财”5,000万元;中国银行理财产品“CSDP/CSDV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5404H)理财”2,万元;中国银行理财产品“CSDP/CSDV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5405H)理财”2,600万元。
(4)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资子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801,886.78元。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全资子东唯新材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于201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6月20日召开2016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集中优势,提高营运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取消“广东四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的“深圳旗舰店”和“广州形象店”的建设和投资,合计取消2,510.37万元的资金投入,该项目原预计总投资额为4,000万元,实际已收到的募集资金为1,000万元,现预计总投资额减少为1,489.63万元。同时变更“新建开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原拟在潮州市枫溪区滨福路槐山岗路段,现所在地的C幢大楼进行建设,该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潮府国用(2012)第02600号”,现变更为在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东埔片区B-06进行建设,该地块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潮府国用(2012)第02657号”。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独立董事、监事就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事项都各自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有利于执行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3月5日召开2018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鉴于政府市政道路改道缓慢,“新建年产日用瓷2000万件建设项目”规划未能落实,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尽快扩大日用陶瓷生产规模,在不影响现有“新建年产卫生陶瓷80万件建设项目”生产所需的基础上,分拆出“新建年产卫生陶瓷80万件建设项目”部分厂房作为“新建年产日用瓷2000万件建设项目”中1000万件日用瓷产能的实施用地,变更前后项目建设用地均为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东埔片区B-03地块,2012年8月27日,取得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潮府国用(2012)第02659号)。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独立董事、监事就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都各自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和实施地点有利于执行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以下简称 “”)及全资子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以下简称“子”)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其中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子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7号)核准,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73元,募集资金总额257,718,2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40,222,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7,495,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5GZA20100的《验资报告》,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20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6号)核准,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3,336,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5元,募集资金总额333,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569,546.7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7,780,453.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GZA30212的《验资报告》,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及子拟使用合计不超过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其中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子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银行等金融机构就相关产品承诺保本,产品期限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募投项目需要的同时带来理财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本公告规定的理财产品。
授权及子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及子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将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案并公告。
及子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管理层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及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及子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其中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子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及子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其中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子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以及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及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的资金使用效率。仪表阀门一致同意《关于及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及子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其中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子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及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及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及子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其中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子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次会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此,保荐机构同意四通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仪表阀门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同行业上市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莹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超过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黄简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瑞玲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超过4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1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召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审计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多年为上市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了与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2021年4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7名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以下简称“”)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对购买理财产品授权如下:
为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财务部门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化。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降低财务成本。
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运行,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阶段性闲置资金的利用率,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利益,不损害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该事项已履行了审批程序。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坚持规范运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实现自有资金保值增值,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唯德实业投资有限、黄建平、邓建华、谢悦增
(一) 本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分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登记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火车站南片 B11-4-1 地块三楼,董事会办
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线)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3、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火车站南片 B11-4-1 地块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以上信息由镇江铭鼎电仪设备有限公司整理编辑,了解更多卡套接头信息请访问http://www.zj-m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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