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马旭报道)水管老化跑冒滴漏,关了控水阀,水表依然在转,用一方水要花6元钱,居民大呼“吃不消”;在维修自来水管道谁该承担费用的问题上,居民与自来水僵持不下,新疆昌吉市老城区居民已断水一个月了。
6月18日,记者接到市民热线后赶往昌吉市老城区。居民安先生介绍,该片区基本上是平房住宅,属于待拆迁的老城区。仪表阀门水管没进行过统一规划管理,都是几户或十几户居民接一个分水表,水费按总表数量向每位居民分摊。这次停水的是他所在的广播局家属院共14户人,水管是从水泥厂家属院总水表分接过来的。
“水费一直由水泥厂居民来收,只打白条,从来不开发票!几十年来,他们每次给一张总水费清单,然后往下分摊。以前我们每户每月也就分摊10元钱,但今年1月到3月,我们拿到的白条上说要交451元,我们每户分表加起来才用了74方水,每方水竟合到了6元多。5月20日,水费比之前交的还要高,大家感觉一定有问题,拒绝交费。自来水来人检查后说是水管坏了,但没说具体哪出了问题,关了总控水阀门,但水表依然在转,可他们说居民交了水费后才维修。”安先生给记者出示了交水费打的白条,内容为手写体,签名不全,都没写缴费日期。
“因为断水,居民现在只能买水用。”社区居民李女士很懊恼,“自来水让我们自己买水表自己安装,维修费也让居民付,这合理吗?”
针对居民断水问题,自来水有自己的说法。昌吉市自来水黄科长拿出2007年1月开始施行的《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给记者看,该办法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供热、供水、气管及其附属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费用,用户室外或者区分所有权建筑物以外与城市公共管网连接部分,由该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分担;而公共管网及其附属设施部分,由经营者承担。
“自来水是经营者,应该由居民承担维修费。”黄科长说。当记者问及管道坏了造成的水费该由谁承担时,黄科长表示还是该由居民付。
记者翻阅了整本《管理办法》,发现第四章“费用管理”的第五十九条规定:管网供水、供气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制,经营者应当按照用户计量表和水、气价标准收费。经营者未履行维护维修义务,造成管网漏损产生的水费不得向用户收取。网管漏损产生的水费不应该向用户收取。
关于居民反映的打白条现象,黄科长说:“只有20多人,不能完全做到收费到户,只能委托他人代收,用户可以到领取发票。”
提到解决办法时,他说,水阀门已关闭,但水表还在转。目前,首先应堵住水管,查找漏水点,这需要社区领导协调解决,挨家挨户去查才能终找到问题的根源。
说起此事,西街社区李主任一脸无奈:“我们找来自来水和居民协商,一直没达成一致意见。自来水说,另外开挖修建管道的费用由14户居民自己付。照目前情况看,完全不可能。14户居民中有6个低保户,两户人有残疾。再说该区域马上面临拆迁,另修管道实在没必要。问题拖到现在也没商量出一个解决办法。”
百姓事无小事,相关单位应正确对待。正值酷夏,居民连续一个月没水用,困难可想而知。
不管问题出在哪里,仪表阀门拖着终归不是解决办法,先让居民有水用,仪表阀门至于由谁承担由水管漏损引起的相关费用,应按政策执行,相关单位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尽可能多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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