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966:法兰泰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本次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 本次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发表意见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12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方案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以下简称“法兰泰克”、“上市”)收购杭州国电大力机电工程有限(以下简称“国电大力”、“标的”)75%股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行业分类指引》,上市隶属于制造业行业中的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上市起重机及相关产品隶属于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行业分类指引》,标的隶属于制造业行业中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按照2017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缆索起重机及相关产品隶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下属的35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综上,上市和标的均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 (二)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法兰泰克主要为客户提供智能物料搬运解决方案,主营产品为欧式起重机、电 动葫芦、工程机械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维修维护、升级改造服务和零部件提供;国电大力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为水利水电基建项目提供缆索起重机及混凝土连续输送系统产品和解决方案。 上市与标的同属于起重机制造业领域。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 本次交易采用现金支付对价,不会影响上市股权结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采用现金支付对价,不会影响上市股权结构,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上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二)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本次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周伟峰 徐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2019年 月 日 以上信息由镇江铭鼎电仪设备有限公司整理编辑,了解更多卡套接头信息请访问http://www.zj-md.com.cn |